提示条款

厦门众创指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创指购”)运营众创指购APP平台(以下简称“众创指购平台”)数字人服务,您(以下简称“您”)有意向成为众创指购平台数字人服务的代理商,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努力促进众创指购运营的众创指购平台的发展。有鉴于次,众创指购与您共同签署本《众创指购平台推广代理合同》(下称“本合同”或“本协议”)并使用众创指购服务

本协议中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客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众创指购达成一致。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成立。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签约动作。

1. 授权

1.1. 众创指购授予您推广众创指购平台数字人服务业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及价格指导体系详见平台服务内容页面)。

2. 代理范围

2.1. 依据本协议的约定销售和推广众创指购平台业务。

2.2. 为用户提供账号开通服务,由您开通的用户账号开通账号、订购平台服务消耗的费用直接从您的账户消费额度中予以扣费。

3. 费用

3.1. 您申请成为众创指购数字人服务代理商,应缴纳平台使用费,服务费用以1万元为单位。(平台使用费范围包括平台技术服务、系统升级服务和视频素材费用)

3.2.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或全部条款,尤其是前述条款,请不要以确认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同意、接受或下一步、进入购买程序、支付费用等)使用本服务。当您点击同意、接受或下一步,或直接支付购买均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表示您与众创指购已达成协议关系,并自愿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并确认本协议条款。

3.3. 您向平台支付1万元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范围包括平台技术服务、系统升级服务和视频素材费用),平台将赠送您3万元的数字人服务消费额度。服务期限自您支付成功平台使用费始,至您和您的用户消费完毕3万元消费额度为止。

3.4. 上述赠送的消费额度,仅限于在众创指购平台开通或者使用数字人服务功能消费使用,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持赠送的消费额度购买的服务不可退货。

3.5. 在您付费之后,众创指购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您未在下单后立即付费的,订单将为您保留24小时,24小时届满您仍未付费或者24小时内众创指购服务售罄的,订单失效,订单失效后众创指购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合意失效。

3.6. 数字人服务的服务费用均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或者用户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众创指购有权依据市场需求调整或新推出付费产品、功能或服务及相关的服务费用。具体调整均以众创指购官网公示为准。

3.7. 众创指购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8. 您完全理解众创指购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均为众创指购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赠送的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9. 众创指购可能要求您跳转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若在支付过程中产生支付安全问题,给您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向侵权方追究侵权责任和追究责任不能的后果。众创指购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赔偿责任。

3.10. 用户知悉并同意,众创指购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需接入互联网方可使用,因此用户需要自行承担因使用众创指购产品及服务而向包括网络运营商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互联网接入费、手机流量费、手机短信费等。

3.11. 您在购买众创指购增值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会员服务、模板、素材、第三方素材等),因您主观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不愿继续持有、非众创指购产品或服务问题等)产生的退款行为,众创指购有权不进行受理。


4. 众创指购权利与义务

4.1. 众创指购应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营,根据会员的反馈及时提供平台的更新,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备份,保证用户数据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4.2. 众创指购向您提供有关众创指购平台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支持、操作流程、技术知识等的培训;帮助您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3. 众创指购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众创指购平台注册会员相关服务使用费用。

4.4. 众创指购拥有监督您服务质量的权力,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众创指购、众创指购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4.5. 众创指购仅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使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操作系统之上部分(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您负责。

4.6. 您了解众创指购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众创指购数字人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众创指购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众创指购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众创指购违约。您同意和众创指购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4.7. 您应理解并同意,众创指购在对服务进行公测、邀测等您免费试(使)用服务期间或免费服务额度内,虽然众创指购会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支撑,但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众创指购亦不对您使用或不能使用众创指购服务的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众创指购保留日后对该等免费服务收取费用的可能性,收取服务费用之前,众创指购将另行通知您。

5. 权利与义务

5.1. 您作为众创指购数字人服务的代理商,负责开拓数字人服务的市场及发展客户,积极宣传推广业务,维护众创指购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平台业务。您拥有监督众创指购服务质量的权力,众创指购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您、您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5.2. 您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积极接受众创指购培训,主动与众创指购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众创指购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众创指购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众创指购利益的行为。

5.3. 您应对众创指购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您可参加众创指购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5.4. 您为用户开通账号的开通规则如下:

5.4.1. 您给用户开通数字人服务时不受APP客户归属关系的限制,您可以将自己的产品线下转售或赠送给其他用户。数字人权益的开通只需您通过代理中心做用户账号的开通,只需用户注册成为APP会员即可。

5.4.2. 关于数字人权益有效期,无论用户所获得的权益来自己购买,开通城市合伙人赠送还是你协助其开通,其所拥有的权益时效均做累加计算(例如:用户购买城市合伙人赠送180天权益,从数字人代理商处获得了180天权益,则用户的总权益时效将为360天)。

5.4.3. 您可以为用户开通账号也可以为自己开通账号。

5.4.4. 您为用户开通的服务应当受《众创指购数字人产品服务协议》的约束。

6. 服务的开通、终止与变更

6.1.  您平台使用费缴纳成功后服务即开通,开通后您获得众创指购向您提供的代理服务,服务期限自您缴费成功之时起算直至您或者您的用户消费完毕所有的赠送额度;

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期限提前终止:

6.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6.2.2.  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您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任一承诺内容等),众创指购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直至清除您的全部数据

6.2.3. 众创指购可提前30天在众创指购网站上通告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服务服务协议;届时众创指购应将您已预付但未消费的款项不包含赠送部分退还至您的众创指购账户。

6.3. 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众创指购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众创指购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7. 违约责任

7.1. 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条款、服务使用规则或义务的任一内容,或众创指购根据其判断认为您的使用行为存在异常的,众创指购均有权就其情节,根据独立判断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限制、中止使用服务;(2)终止提供服务,终止本协议;(3)追究您的法律责任;(4)其他众创指购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众创指购依据前述约定采取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造成的用户损失将由您承担。

7.2. 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众创指购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众创指购、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7.3. 您理解且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众创指购违约:

7.3.1. 众创指购在进行系统及服务器配置、维护、升级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7.3.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7.4.  如果因众创指购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终止接受服务,但非众创指购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7.5.  在任何情况下,众创指购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众创指购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7.6.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众创指购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超过就该服务过往12个月所缴纳的服务费用的总和。

8. 通知

8.1. 您在使用众创指购服务时,您应该向众创指购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8.2. 众创指购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8.3. 众创指购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8.4.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将由您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0.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

10.2. 您因使用众创指购服务所产生及与众创指购服务有关的争议,由众创指购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附则

11.1. 本协议的附件,以及众创指购在众创指购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数字人产品的专用条款、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遇不一致之处,以(1)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专用条款和附件,(3)本协议通用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1.2. 如本协议内容发生变动,众创指购会采用不限于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用户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工具发送或者其他任何合理方式通知用户。如您继续使用众创指购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众创指购所做的相关修改。

11.3. 众创指购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众创指购的关联公司。

11.4. 众创指购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1.5.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1.6. 本协议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正文完)